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重点检查市政府五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关于关闭东方红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通知通告的落实情况。8月21日,由市环保局、水务局、公安局、国土局、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市政府联合执法检查组对东方红水库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建设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中看到,大部分经营业户能够响应市政府号召,积极主动地按照市政府的通知要求,在8月20日前拆除营业性牌匾、关闭经营场所。对于行动迟缓还没有主动关闭的业户,检查组重点对其进行了现场督办,拆除营业性牌匾、彩旗等营业性物件,并对其业户进行了思想教育工作,使他们增强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税源防治条例》的认识,自发配合检查组完成清理关闭工作。
在下步工作中,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东方红水库周边违法放牧、违法开垦,大峡谷游人管理、农业面污染、湿地恢复等多方面加强管理,使水源地保护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联合检查组呼吁广大市民,东方红水源地是我市居民唯一引用水源地,保护水源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大家都有责任和义务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不在水源地游泳、垂钓、野餐,不做污染水源地的事,共同为保护东方红水源地做出自己应尽的义务。
截止目前,东方红水库一二级保护区违法建设项目已全部清理完毕。通过此次检查治理,使我市水源地保护得到了有效落实,市政府不断加强水源地污染治理的工作进程得到了进一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