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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轻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时间:2016年11月18日来源:广播电视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相关要求,海伦市轻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需要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该区域开发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意见,接受社会对公众的监督

、工程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海伦市轻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海伦市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建设地点:海伦市轻工产业园区内

4)项目性质:新建。

5)道路等级:城市三级道路

6)工程规模:本工程园区内道路8631.2延长米,铺设供电线路8631.2延长米,排水管线17262.4延长米,给水管线8631.2延长米,供热管线8631.2延长米及其他亮化、绿化、通信工程等。

7)工程工期:20173201810

8)工程总投资:工程总投资为约10552.8万元。

  工程概况一览表

工程组成

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

道路工程

本工程园区内道路8631.2延长米,园区道路包括复兴路、糖厂南路、新产路、增产路、北兴路、长乐路、长兴路、通海路8道路;铺设供电线路8631.2延长米,排水管线17262.4延长米,给水管线8631.2延长米,供热管线8631.2延长米及其他亮化、绿化、通信工程等。

道路等级

设计速度40km/h三级公路

设计车速

40 km/h

路面工程

沥青(水泥)混凝土面层:C35水泥混凝路面(厚22cm),设计弯沉值(1/100m)抗折≧4.5Mpa6%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cm,顶面设计弯沉值(1/100605%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cm,顶面设计弯沉值(1/100100

人非混行道:C35水泥混凝土 (厚22cm5.5M×2

路基工程

拟建园区道路推荐采用设计速度40km/h、双车道四车道三级公路标准路堤边坡坡率为1:1.5。双车道公路路拱横坡为双向坡,行车道坡度为1.5%,土路肩为3%路线长度8631.2m

辅助工程

工程占地

本项目道路永久占地15.19 hm2;临时占地8.21hm2;施工用地临时占地6.91hm2,施工驻地及拌合站0.3 hm2取土场临时占地1 hm2全部为建筑用地。

交叉工程

本项目共设平面交叉道口11道路交叉口型式主要为垂直型平交式在平面交叉口视距三角形内不得设有阻碍视线的各种障碍物,在各个交叉口处可根据情况设置交通安全岛或绘制路面标线,人行横道标志等来分隔和控制车流。

交通沿线设施

在道路交叉口合理设置交通标志牌;道路沿线和交叉口画出标线;道路交叉口采用信号灯控制;根据需要设置道路防护设施

水工程

给水管线8631.2m;规格为DN150-DN300

排水工程

17262.4m;雨水管网DN600-DN800;DN400-DN600

电气工程

市政统一供电;10KV110KV

通讯工程

8631.2m3-4孔、4-6电信线路

照明工程

路灯采用双侧布置,每30米布置一个,576路灯

环保工程

绿化工程

道路绿化以种植树木为主;路基边坡铺植草皮

生态恢复工程

取、弃土场及施工营地、拌合站等临时占地应采取合理的生态恢复措施,确保景观和土地资源得到及早恢复

噪声

施工期

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

营运期

途径敏感点路段设置禁鸣、测速系统

施工废水

沉淀池

施工过程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

防渗旱厕

施工生活污水进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处置。

施工水土流失

防雨布

防止路基边坡和施工堆土的水土流失,雨天避免施工。

施工废气

苫布

防止粉状材料运输、储存过程产生的粉尘污染。

洒水车

防止施工场地产生的粉尘污染。

挡板

防止施工场地产生粉尘污染的扩散。

施工噪声

运输车辆措施

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时间;禁止夜间运输;禁止超载、超速和鸣笛等。

施工现场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时间;选用低调噪声设备。

施工固废

垃圾收集车

弃土外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往当地生活垃圾指定堆放点

 

环境影响评价

1道路作为物质交流的载体,它的建设,将促进物质流通,人们生产、生活所需物资和产品的流通,促使区域土地利用的变化,促进城市化的进程。在长时间段内,区域的生态系统内会出线一定程度的调整和演进,区域内的土地功能将发生变化,其变化是有利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注重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2营运期公路交通噪声将对两侧敏感点带来不同程度的噪声干扰,通过采取措施如设置声屏障、通风隔声窗等,营运期的噪声影响可以得到较好的控制

3)道路工程自身不产生废气由于道路建成后的车辆行驶,将带来汽车尾气对道路两侧的影响。

三、征求公众参与意见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项目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持有异议,请在10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信函、电话、访谈的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海伦市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栾永诚

联系电话:13274553339

通信地址:海伦市雷炎大街685

邮政编码:152300

环评单位: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372-2150217

通信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铁西路46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布之日内10个工作人

、公众提出发对意见者,请电话通知或发邮件等告知真实联系方式和反对理由,本评价将联系提出反对意见的公众并就相关合理意见进行落实,提出反对意见的公众个人信息可予以保密。

海伦市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东方环宇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