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人社联[2017]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绥化市《关于建立人才管理服务权责清单的通知》要求,在已公布的权责清单基础上,经审核梳理,建立了海伦市人才管理服务权责清单,现将目录予以公布。相关人才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人才服务环境。同时,为确保人才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结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以及我市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等实际情况,将对人才权责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海伦市人才管理服务权责清单目录
海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伦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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