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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海伦市鼎盛花卉繁育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8年01月12日来源:环保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112 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112日——20181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5722692

通讯地址:海伦市政府大楼主楼二层环境保护局236

邮编:152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海伦市鼎盛花卉繁育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

海伦市联发乡百华村

海伦市鼎盛花卉繁育有限公司

绥化市广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海伦市联发乡百华村,厂区北侧、东侧均为农耕地  西侧、南侧均为生活道。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生产线1条。储料池4座,成品库1座,办公室1座。

本项目以生物质(玉米秸秆 大豆秸秆 稻草  水稻秸秆 亚麻秸秆 锯末  稻壳等)(含水率20%)为原料,年产3万吨生物质颗粒。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生活污水要集中排放至城市排水管网。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且必须加盖蓬布,运输车辆用苫布遮盖,水泥和碎石砼的搅拌应在密闭的过程中进行。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及工程弃土及时清运至市政指定的倾倒地点。施工厂界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要对施工期取土和地表植被的破坏加以恢复,厂区合理进行绿化、美化。

(二)本项目大气污染主要来自热风炉废气、生物质粉碎、造粒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热风炉配套干湿两级除尘器,烟气经处理后经高度20m烟囱排出,本项目热风炉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破碎粉尘采取车间密闭、洒水降尘等措施,造粒粉尘采用集气罩集气后,经15米高,直径0.3米排气筒排放,粉尘的排放速率及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车辆噪声和人群活动噪声等。采取低噪声设备、隔声、降噪、减震、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从声源、传播途径衰减降噪。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本项目建成后所排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沤肥,不外排。

(五)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作业时产生的生活垃圾、生物质粉尘、热风炉炉渣等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集中收集统一处理,秸秆粉尘回收利用,热风炉炉渣外卖综合利用

(六)本项目生产的生物质颗粒及所用的生物质原料,遇明火发生火灾。应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灭火器材防报警系统,建立事故防范和处理应对制度、总图布置中充分考虑消防和疏散通道;定期或不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更换或维修;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应加强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宣传和对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以使其能够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操作、规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