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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物价局“两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时间:2016年08月19日来源:物价监督管理局

海价发[2016]52­­­­­­­­­­­­­­­­­­­­­­­­

海伦市物价局“两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根据《黑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黑政办发【201621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海伦市物价局“两随机、一公开”事项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全市工作,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行为,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

二、基本原则

()规范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两随机、一公开”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公开透明。公开“两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三、主要任务

()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推行“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两随机、一公开”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

()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

()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

()全面公开监管信息。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实时全流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对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参与“两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动员和协调安排,提高检查水平。

 

()严格落实责任。行政执法人员根据本实施细则要求,落实“两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将监管落到实处。

 

 

                             海伦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