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价发[2016]52号
海伦市物价局“两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
根据《黑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黑政办发【2016】21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海伦市物价局“两随机、一公开”事项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全市工作,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行为,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
二、基本原则
(一)规范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两随机、一公开”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公开“两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推行“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两随机、一公开”抽查做到全面公开、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二)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
(三)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四)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
(五)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
(六)全面公开监管信息。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实时全流程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做好对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参与“两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动员和协调安排,提高检查水平。
(二)严格落实责任。行政执法人员根据本实施细则要求,落实“两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将监管落到实处。
海伦市物价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