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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bet注册开户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伦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年11月10日来源:政府办

 

 

 

 

海政办发〔201775

 

 

 

365bet注册开户办公室关于印发海伦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伦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365bet注册开户办公室

                          20171030

 

海伦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保障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按照《关于印发绥化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绥政办规〔2017〕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统一的市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目标,按照“六统一”要求(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标准、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实现全市户籍人员及外来人员全民登记,全员参保,建立更加完善、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二、参保范围

    城乡居民参保范围包括: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各类全日制学校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新生儿等。参保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得重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在市域内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居住地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三、基金筹集

    (一)筹集方式。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个人缴费、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筹集,鼓励集体、单位或其它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城乡居民自愿参加,以户为单位,个人和政府共同筹资的互助共济制度。并按照国家、省和绥化市有关政策规定适时调整缴费标准。

    (二)缴费时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自然年度计算参保周期,实行年预缴费制度,每年缴纳一次,2018年缴费期为10月30日至12月25日止,收缴城乡居民下年度个人参保费用,缴费次年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城乡居民中断缴费续保时,需补缴中断期间个人应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自补缴费用的下一年度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三)普通居民缴费标准。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10元。

    (四)特殊人群缴费标准。符合以下条件的城乡居民,其个人缴费部分按原渠道补助:成人和学生儿童低保对象,地方财政补助84元,医疗救助资金补助126元;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地方财政补助166元,个人缴纳44元;优抚对象,民政补助210 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医疗救助资金补助210元。

    (五)新生儿参保缴费。具有我市城乡户籍、居住证的居民,其生育的0-28天新生儿,可在出生之日至28天内,由新生儿父母持本人户口、居住证、身份证及相关的准生证明材料到人民办事中心医保大厅以新生儿之父或之母的名义、为新生儿申请参保登记,并履行缴费手续。新生儿办理正式登记落户手续后,应当及时变更参保信息。孕产妇在怀孕期间,应为预产期在下一年度的新生儿预参保缴费。

    (六)参保退费。参保城乡居民因户口迁出、出国定居、死亡及就业等情形,在拟退费年度待遇享受期开始前,可持相关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医保退费。

    四、参保登记

    (一)登记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包括人员类别、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参保类别、困难人员证件号、缴费金额、户口性质、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地址、监护人姓名、监护人身份证号、监护人联系电话。

    (二)流程

    1.普通城乡居民。以社区和行政村为单位,统一采集、录入和汇总辖区居民的参保登记信息。

    2.新生儿。其生育的0-28天新生儿、可在出生之日至28天内,到所在社区办理参保手续。

    3.在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的在校学生,由各学校统一采集、登记和汇总所在学校的学生参保信息。

    4.特殊人群。低保户、五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由相关部门统一将人员名单过到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按照人员名单,办理此部分人员参保手续;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带好相关证件到所在社区办理参保手续。

    (三)提供资料

    1.普通居民参保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居民户口簿原件

    2.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的在校学生参保时提交以下资料:

    户口簿复印件(本人页)

    3.新生儿参保缴费时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参保缴费时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居民户口簿原件;

    3)同时提供由残联、扶贫办等部门的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征收管理

    保险费征收工作由政府统一组织,各乡镇政府、行政村、社区、学校、家庭为单位参保缴纳:

    1.城镇居民。1)参保人员(或委托人)办理参保缴费时,携带户口簿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所在管辖社区,社区医保经办人员根据户口簿内所有人员信息进行金保工程信息登记[不包括在校学生和在异地已参保人员(异地参保人员需持异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明细并加盖公章)];2)信息录入后,社区医保经办人员打印《海伦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一式两份,社区留存一份,参保人员持另外一份到哈尔滨银行窗口办理缴费,银行工作人员按照《海伦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上所显示的人员信息打印《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并收取参保人员参保费用;3)社区医保经办人员将参保人员信息录入金保工程系统,打印出《海伦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下附一份《海伦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知单》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50户为一册进行装订,每册首页附人员明细,统一汇总参保人员信息后,将缴存手续报送到市医保经办机构。

    2.农村居民。1)农村居民参保缴费以行政村为单位,参保人员(或委托人)办理参保缴费时,村级经办人员要按照户口簿内所有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并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登记表》[不包括在校学生和在异地已参保人员(异地参保人员需持异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明细并加盖公章)],同时收取参保人员参保费用;2)村级经办人员将收取的参保费用和人数核对无误后,将参保费用存入哈尔滨银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专户,并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登记表》、纸制登记表(纸质版需加盖公章)、存款单和上报联系人方式报送到各乡镇公共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医保经办人员负责将参保人员登记信息录入金保工程系统(如有登记信息填写错误的,与村级经办人员核实确认后更正);3)待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各乡镇公共服务中心负责将本乡镇内所有参保人员总数和参保费用总数统一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交由市医保经办机构存档。医保经办机构以各乡、各村字头分别开具《社会保险缴费通知单》,为各行政村为单位统一打印一张收据。如参保人员个人需缴费凭证的,可到乡镇公共服务中心进行打印。

    3.在校学生。1)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的在校学生,由各学校负责组织人员填写《在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登记表》及电子版一份(低保、重度残疾、贫困户的学生,应递交相关证件复印件,学校按照规定标准收费,并附在登记表后,学校统一交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班级分别统计,收取学生参保费用;2)学校将收取的参保费用和人数核对无误后,将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医保经办机构一份)和参保费用统一报送到教育部门办理,教育部门将各学校上报的缴费登记表、参保人数和参保费用总数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将参保费用统一存入哈尔滨银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3)教育部门将参保登记表及电子版统一交由市医保经办机构存档。

    六、组织领导

    人社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城乡居民医保征缴、经办主体工作职责,同时负责各乡镇和社区经办人员参保缴费相关事宜的培训工作,发挥情况综合协调作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所辖区域内居民参保信息登记录入、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责任主体,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信息录入、政策宣传、咨询服务等工作;教育局为在校中小学生医疗保险缴费征缴工作责任主体,负责做好城乡中小学在校学生的参保宣传、登记、缴费及相关协调工作;财政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拨付和监管工作,落实配套资金,并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民政局、扶贫办、残联要做好特殊群体的认定和资金筹集,保证特殊群体参保缴费补助政策的落实工作。公安负责提供参保、未参保城乡居民户籍信息提供修改工作;广播电视要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媒体宣传工作。                           

 

201710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