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和职责:
司法局下设办公室、政工科、基层科、法宣科、社矫科、法制科、法鉴科、法服科;下属单位为:公证处、法援中心、交通调委会、23个乡镇司法所、5个街道办事处司法所、1个林业司法所。实有人数136人,其中行政在职109人,离退休27人,遗属生活补助2人。
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2、负责协调、组织指导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受市委委托协调、指导全市依法治市工作和法制宣传的日常工作。
3、对全市社会法律服务市场进行行政指导和监督;对律师、企事业法律顾问、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实行行政管理和依法注册管理。
4、管理指导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管理全市“148”法律服务热线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两放”人员的衔接、安置、帮教、回访工作。
5、法律援助行业管理职能。
6、司法鉴定行业管理职能。
7、社区矫正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
二、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司法局2017年支出总预算917万元。
(1)、人员经费支出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65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02万元;津贴补助285万元;奖金41万元;其它工资福利22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2.7万元:其中退休费116万元;离休费9万元;生活补助0.7万元;住房公积金27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61.3万元:其中办公费20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祣费0.3万元;其他交通费31万元。
(四)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53.7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为0元。
三、我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四、三公经费
司法局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公务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61.3万元:其中办公费20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祣费0.3万元;其他交通费31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
司法局2017年没有政府采购资金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我单位有办公用房 2760平方米,价值 1.423.000.00 元,有车辆 26辆,价值 1.121.095.00 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 26 辆,价值 1.121.095.00 元,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价值0 元,其他用车0辆,价值 0 元,电脑 198 台,价值 1.940.400.00 元,打印机、复印机 103台 ,价值 887.506.00 元 ,专用设备0套 ,价值 0 元 ,其他资产 0 价值 0 元。以上总数量 0 台(辆、套),总价值 0 元。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司法局无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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