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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司法局2017年预算说明

时间:2017年03月12日来源:财政局

一、单位基本情况和职责:

司法局下设办公室、政工科、基层科、法宣科、社矫科、法制科、法鉴科、法服科;下属单位为:公证处、法援中心、交通调委会、23个乡镇司法所、5个街道办事处司法所1个林业司法所。实有人数136人,其中行政在职109人,离退休27人,遗属生活补助2人。

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2、负责协调、组织指导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受市委委托协调、指导全市依法治市工作和法制宣传的日常工作。

3、对全市社会法律服务市场进行行政指导和监督;对律师、企事业法律顾问、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实行行政管理和依法注册管理。

4、管理指导基层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管理全市“148”法律服务热线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两放”人员的衔接、安置、帮教、回访工作。

5、法律援助行业管理职能。

6、司法鉴定行业管理职能。

7、社区矫正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顺利实施。

二、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司法局2017年支出总预算917万元。

1)、人员经费支出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65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02万元;津贴补助285万元;奖金41万元;其它工资福利22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2.7万元:其中退休费116万元;离休费9万元;生活补助0.7万元;住房公积金27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61.3万元:其中办公费20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祣0.3万元;其他交通费31

(四)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53.7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为0元。

三、我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四、三公经费

司法局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公务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商品和服务支出61.3万元:其中办公费20万元;邮电费10万元;差祣0.3万元;其他交通费31

六、政府采购支出

司法局2017年没有政府采购资金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我单位有办公用房  2760平方米,价值  1.423.000.00 ,有车辆 26,价值 1.121.095.00  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 26 ,价值  1.121.095.00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价值0 ,其他用车0,价值  0 ,电脑  198 ,价值   1.940.400.00  ,打印机、复印机 103 ,价值   887.506.00    ,专用设备0 ,价值   0   ,其他资产  0 价值  0 元。以上总数量  0 台(辆、套),总价值 0 元。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司法局无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支出。

 

附件下载:

(2017)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