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及绥化市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行业管理法规;制定全市粮食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粮食宏观调控,编制全市粮食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综合、分析、预测全市粮食产销形势、动态,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提出全市粮食总量计划;调查研究粮食生产、流通中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负责全市大豆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促进大豆产业健康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大豆产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的组织实施;承担大豆产业发展项目的登记、咨询指导、服务工作;协调企业和相关部门、中介组织、农户的关系,助推大豆产业基地建设,促进龙头企业和市场建设;负责海伦市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的筹备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对大豆产品、杂粮等小微电商的服务指导;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为市政府制定粮食政策提供依据。加强对粮食购销和专项储备粮、国家临时储备粮和省级储备粮的指导,提高粮食供应的保障能力。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粮食局所属事业单位一个(即大豆产业发展中心)和九个职能股:办公室、计调股、农村股、企管股、财务审计股、仓储股、人事股、保卫股、监察室。机构编制数30人,行政编制15人,其中:行政单位在职正科领导1人、副科领导5人、行政在职科员7人、行政在职工勤人员2人。事业单位编制15人(在职管理人员11人)。行政退休人员:60人,离休人员5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5人。其他人员情况:遗属5人。
二、2017年支出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粮食局预算支出总计534万元,大豆发展中心预算支出21.00万元。
(一)工资和福利支出136万元。
具体支出为:基本工资支出81万元,津贴补贴支出 42万元,奖金支出13万元。大豆发展中心基本工资支出9万元,津贴补贴支出6万元,奖金支出1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元。
具体支出为:办公费 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万元。大豆发展中心办公费 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1万元。
具体支出为:离休费支出38万元,退休费支出304万元,遗属生活补助费支出2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7万元。大豆发展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出1万元。
(四)本单位医疗保险支出27万元。大豆发展中心医疗保险支出1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粮食局及下属单位“三公”经费为0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粮食局及下属单位2017年政府性基金为0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粮食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3万元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18.7万元。大豆产业发展中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我单位有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元,有车辆0辆,价值0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元,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价值 0 元,其他用车 0 辆,价值 0元,电脑 53 台,价值288,283.00元,打印机、复印机 14 台 ,价值74,782.00 元 ,专用设备10 套 ,价值 46,818.00 元 ,其他资产26, 价值51,590.00元。以上总数量 103台(辆、套),总价值461,473.00元。
七、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粮食局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为0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粮食局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为0元。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粮食局2017年无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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