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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公安局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时间:2017年03月12日来源:财政局

 

单位基本情况和职责

我单位是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共有行政编制494人。内设机构60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党办、老干部管理科、目标办、监察室、督察大队、调研室、法制大队、信访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指挥中心、情报信息大队、户政管理大队、监管科、政府保卫科、国保大队、经保大队、技术大队、治安大队、刑警大队、网安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巡警大队、交警大队、车管所、一看守所、二看守所、红卫派出所、红旗派出所、东安派出所、文明派出所、雷炎派出所、向阳派出所、建城派出所、伦河派出所、海北派出所、前进派出所、向荣派出所、长发派出所、东风派出所、海南派出所、福民派出所、共荣派出所、丰山派出所、永富派出所、乐业派出所、乐业派出所、祥富派出所、海兴派出所、百祥派出所、联发派出所、永和派出所、爱民派出所、扎音河派出所、东林派出所、共合派出所、双录派出所。

主要工作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公安局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959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959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7084万元。道路交通管理经费2404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经费108万元。较上一年增加2085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了。

三、我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公安局没有公务用车运行费,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和业务接待费。本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6万元,2017年相比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了4.6万元,原因为取消公务用车。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公安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2440元。其中办公费165万元,印刷费40万元,手续费40万元,电费47万元,邮电费25万元,取暖费288万元,差旅费110万元,维修(护)费650万元,租赁费33万元,专用材料费528万元,被装购置费90万元,劳务费30万元,福利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2万元。

六、2017年公安局政府采购预算支出417万元。其中电脑11万元,打印机9万元,刑事技术设备142万元,技侦设备13万,网安装备158万元,指挥中心设备8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我单位有办公用房31191平方米,24,430,301.00,有车辆 105,价值11,626,361.00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5,价值10,255,061.0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价值240,000.00,其他用车9,价值1,131,300.00,电脑880,价值 3,784,000.00,机、复印机139 ,价值 62,550.00 ,专用设备 193 ,价值 32,745,634.60 ,其他资产 582 台,价值1,037,124.00元。以上总数量1794台(辆、套),总价值 37,629,308.60元。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公安局疫有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附件下载:

海伦市公安局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