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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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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市水务局工作职能是按照国家和省资源与环境与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划;负责供水工作、监测水库的水质、审定水域的纳污能力、提排污总量意见、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全市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全市域内主要河流、水库及有关水域工程管理,对其实施监督;指导组织全市河流、水库水利工程防洪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管理;负责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统一控制全市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对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实施行业管理,制定全市机电井、防病改水、节水、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利社会化服务建设等工作。下设人秘股、财务审计股、水利工程管理股、农田水利建设股、水土保持五个职能股。下属单位有:东方红水库管理处(副科级)、联丰水库、星火水库、东边水库、燎原水库、东方红灌区、水利采石场、水利工程队、水利排灌物资公司9个单位。

海伦市水务局紧跟市委市政府的发展战略和中心工作,提高对“三农”的服务意识,充分利用国家惠农政策,大力开展水库工程消险、防洪除涝、工程项目、水行政执法和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真正使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并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认可,连续多年被评为:

全省水土保持先进集体,绥化市 “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单位,海伦市委市政府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先进党委、宣传工作先进党委、基层组织建设先进集体、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先进单位、 “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主要职责

㈠贯彻执行国家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草拟水利法规章并监督实施。

㈡制订全市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㈢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包括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市行政区划的水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则,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全市水文工作。

㈣制订城市居民用水规划,加强城市工业居民用水管理,合理规划城市地下排水规划,加强城市排水工程及设施的管理。

㈤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㈥按照国家和省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负责组织全市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㈦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部门之间和不同行政区划间的水事纠纷。

㈧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财务等调节意见;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

㈨编制、审查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水保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之实施。

㈩组织指导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十一)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源性地方病的防治,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和乡镇供水工作。

(十二)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十三)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科技交流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工作,对重要的水库和重要的水利水电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水务局设5个职能股:

㈠人秘股   股长:张晓霞       电话:5730251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信访信息、秘书事务等和机关日常政务以及机关财务管理,联络接待、安全、保密、保卫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综合协调督察督办和调研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科技职称和局管干部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水利系统教育、培训规划,提高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

㈡财务审计股    股长:孙会杰   电话:5731346

负责水务财务管理,指导水利行业财务会计管理,筹措水利建设基金,指导监督局直属单位,水务系统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评价工作;负责国家及省水利提出项目和局直单位领导离任审计工作。

㈢水利工程管理股   股长:吴国军  电话:5731406

负责全市主要河、水库及有关水域、水工程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河、水库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负责对全市水库大坝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负责重点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水利勘测设计管理工作。主管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招标投标,质量监督、建设监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统一控制和调度全市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

    ㈣农田水利建设股   股长:李庆东  电话:5731644

    对全市水利基本建设进行行业管理制订全市农村水利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机电井,防病改水旱田节水用水等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节水和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㈤水土保持股    股长:潘景才    电话:5730171

    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订全市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协调处理因水土流失危害造成纠纷和重大赔偿责任问题。负责组织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统一控制和调度全市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

 

 

 

 

 

 

局长:周长荣,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长:王广福,负责水利重点工程、中小河流、水库工程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工管股;联系东方红水库管理站。

副局长:李文双,负责规划计划、农田水利、防汛抗旱等方面工作;分管设计队、农田股、防汛办;联系联丰水库管理站。

副局长:王树栋,负责水土保持、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安全监管等方面工作;分管水保站、执法办、行政审批中心办;联系东边水库管理站、燎原水库管理站。

副书记:董树海,负责党务工作、招商引资工作,协助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分管党办、工会、妇女、群团、饮水安全办公室、水质检测中心办;联系人大、星火水库管理站。

纪委书记:张慧,负责纪律监察工作,协助负责机关政务事物、财务审计、人事劳资、信访稳定、扶贫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财会股、人事股、信访办;联系政协,水利工程队。

主任科员:张守林,负责水政资源、信息宣传,协助负责防汛抗旱等方面工作,分管防汛办、信息中心办。

防汛办副主任:张景飞,负责改革调研、信息宣传,协助负责防汛抗旱等方面工作,分管防汛办、信息中心办。